1、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、实地看房、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;2、提供代办房屋贷款、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;3、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。
法律依据
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、第十七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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